各有关研究生导师、研究生: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博士生创新人才培植计划暂行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14﹞155号),资助立项者应于毕业一年内结项。如实际成果确实无法达标准者,其导师垫付的三分之一资助金学校将不予返还。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博士生创新人才(国内培养)培植计划暂行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16〕170号),资助立项者应于授予学位一年内结项。如实际成果确实无法达标准者,其导师垫付的四分之一资助金学校将不予返还。
以下项目资助者(见附件1),已达最长结项时间的,须于2019年7月12日前办理结项,逾期未结项者,其导师垫付的资助金学校将不予返还,研究生院在校园网通报情况;尚未达最长结项时间者,如果已达到结项要求,也请于上述时间办理。
结项办理流程:学生下载填写《结项申请表》(附件2),附论文封面、目录、首页,及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开具结项函,个人凭结项函去财务处办理垫付金退还手续。
联系人:陈翱 电话:85280067
附件1:博士生创新人才培植计划项目应结项名单.xls
附件2:结项申请表—博士生创新人才结项申请表.doc
研究生院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