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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流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2-11浏览次数:437

 

华南农办〔201091

 

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流程》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修订后的《华南农业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流程》经学校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九月三日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我校研究生(博士生、硕士生)的招生管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规范招生工作,按量保质地完成我校研究生招生任务,特制订以下硕士研究生招生流程。

一、招生简章的制订及宣传

各学院按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下达的招生指标及招生目录编制说明,在研招管理系统里编制本学院下一年度的招生目录,认真核对后提交研招办。研招办据此汇总编印全校下一年度的研究生招生简章,并在网上发布。

二、组织考生报名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当年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招生文件精神,负责组织考生报名工作,一是对华南农业大学报名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接受现场报名;二是对其他报名点报考我校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三、自命题科目考试管理

    各专业的有关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试卷命题教师名单由各学院主管研究生教育的领导确定并严格保密。命题教师要按有关管理条例命题,试卷直接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机密件保管。

四、考试试题的分派和收拆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规定把试卷以机密件形式分寄到各考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把各考场的考卷收回后,组织两位以上人员负责拆卷及密封试卷的考号,然后组织有关教师改卷。

五、考试成绩公布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有关规定把学校负责改阅的考试科目成绩报送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公布考生考试成绩。

六、复试分数线划定及复试考生名单公布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规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有关规定,划定我校复试分数线及确定各专业参加复试的人数和名单,由主管校长、研究生处处长、校纪检部门负责人、研招办负责人组成专门小组审核批准后,由研究生处执行。

七、复试和上线考生调剂

各学院按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下达的复试考生名单进行复试,确定是否录取及录取考生导师名单;复试不及格的不准录取,各学院应及时向研招办报告录取情况,以便调剂生源;凡报考外校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调剂入我校录取。

八、拟录取

各学院(专业)将复试通过的考生名单及时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我校拟录取名单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九、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及寄发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考生名单经教育部审查合格,省教育考试院下达录取名单通知,且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录取名单报主管校长审核签字后,方可在网上公布录取名单并寄发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本流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原《华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流程及管理规定》(华南农办〔20029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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