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华南农研[2011]23号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一个关键环节,与学位论文质量密切相关。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报告内容及组织实施按照《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及开题报告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10)119号)执行。
二、研究生须修满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方可提交论文开题报告。
三、开题报告时间:博士研究生在第二学期启动开题报告工作,须在第三学期第四周前提交开题报告书面材料并完成网上录入。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第三学期启动开题报告工作,须在第四学期第四周前提交开题报告书面材料并完成网上录入。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第二学期启动开题报告工作,须在第三学期第四周前提交开题报告书面材料并完成网上录入。
四、对毕业论文工作时间要求:博士研究生从提交开题报告至毕业论文答辩应至少有18个月;硕士研究生应至少有12个月;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至少有9个月。如开题报告因故推迟,答辩时间随之顺延。对特别优秀达到了提前毕业要求的研究生,不受本规定的限制。
五、学院应组织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认真评审,重点对选题的创新性,研究的可行性,选题与导师研究方向的符合度,工作量等方面进行评审。
六、研究生处将定期组织专家对所有博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进行检查,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进行抽查。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七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