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级学科简介》和《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一级学科: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托学科评议组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编写了《一级学科简介》(以下简称《简介》)和各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基本要求》)。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对《简介》和《基本要求》进行征求意见。具体文件见附件1。根据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征求意见工作做如下安排: 1.请有关学院按照一级学科组织专家,根据《简介》和《基本要求》编写目的和编写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对《简介》和《基本要求》进行认真讨论并形成修改意见。 2. 修改意见须直接在文档中用修订模式更改。请不要修改原一级学科简介和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的文件名。 3. 有关学院负责组织的学科见附件2。根据文件要求,“生态学”除征求“生态学”学科专家的意见外,还要征求“生物学”学科专家的意见,因此,“生态学”有两个负责学院;“生物工程”除征求“生物工程”学科专家的意见外,还要征求“生物学”学科专家的意见。 4. 请有关学院于11月16日之前,将本学院负责的一级学科修改花脸稿和修改意见整理汇总,发送到研究生处学位办(xwb@scau.edu.cn)。 联系人:潘科 电话:85281636 附件:
研究生处
2012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