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改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意见采信规定的通知各学院(部)、博士生导师、在校博士生: 为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学校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五次全体委员会议决定,自2013年起,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意见的采信标准调整如下: 1、评阅意见为DDX、DCX、CCC、CCB的,论文作者本次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无效,须根据评阅意见进行改进,6个月后再重新进行学位论文评审。 2、评阅意见为ACC的,须根据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重审通过后方可答辩。 3、除以上两种以外的评价情况,根据评审专家意见,论文作者可以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注:每份评阅意见有A、B、C、D四种结果,X指A、B、C、D中任意一项。 上述内容将写入《华南农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自2013年起实施。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1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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