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补充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招生单位: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暂行办法(试行)》(华南农办[2012]49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学校对已取得导师资格、未列入2013年研究生招生目录的老师,再次进行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时间安排:2012年5月29日至6月25日。
二、 参与对象:2013年未上招生目录的研究生导师(包括2012年12月取得导师资格的新导师)。
三、材料与程序要求:
1、导师填写“2014-2015年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申请表”,并附1项满足条件证明材料(即使多项条件满足,也只限提交1项证明材料);
2、招生单位初审并在单位内公示至少一周,无异议后将盖章的名单与材料于6月17日前提交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3、学校对导师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导师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发文公布招生资格认定通过名单,并据此名单上研究生招生简章,2年有效。
联系人:张老师 王老师
联系方式:85280066 yzb@scau.edu.cn
华南农业大学研招办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
1、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申请表.doc
2、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暂行办法
3、华南农业大学2013年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
4、华南农业大学201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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