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做好新增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学科: 新增硕士专业学位申报工作预计今年下半年启动。根据《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设置与授权审核办法》第十条“专业学位授权审核,以相应学科作为基础,但不以是否具有学术性学科授权作为专业学位授权的必要条件。”,开展申报新增专业学位授权点工作对于我校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为方便有关学院(部)、学科进一步了解申报专业学位授权点有关事项,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现收集了相关文件、往年申报条件和填报表格等,供参考。 注:根据往年申报材料要求,所填报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均截止申报的上一年底,即今年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应为2012年12月31日。 本通知网上路径:研究生处―学位---学位点建设。
附件: 1、关于印发《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方案》、《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设置与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2010〕49号) 2、关于开展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0〕20号) 5、新增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和申请表(2011年5月25日) 研究生处 2013年7月2日 联系人:潘科 侯辉萍 电 话:85281636 852808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