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贯彻《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作者: 来源:研究生院 录入:2013-09-23
 
 

 

华南农教〔201358

  

关于学习贯彻《关于深化

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以下简称《意见》),并召开了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就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学位委员会也印发了关于要求各高校深入学习和贯彻《意见》的文件,省教育厅粤教研函〔201313号文要求各高校认真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并于1020日前提交。

根据学校领导的批示,现将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学校将择期组织召开座谈会讨论研究我校的改革实施方案。

特此通知。

 

附件: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等8份附件材料.doc 

 

                        华南农业大学

                         2013920

 

附:《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导读

 【改革意义】

我国研究生教育已经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十八大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培养创新人才提出了明确要求。许多国家已经把发展研究生教育作为创新驱动发展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战略选择,加大投入和支持。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日益凸显研究生教育的战略地位,迫切需要对研究生教育进行综合改革,加快提高创新人才培养水平,充分发挥研究生教育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中的重要作用,为提高国家创新力和国际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

 【指导思想】

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贯彻落实“一条主线、二个着力点”,一条主线是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两个着力点是分类推进培养模式改革和统筹构建质量保障体系。

 【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实现“四个转变”:一是发展方式从注重规模发展转变为注重质量提升;二是培养类型结构以学术学位为主转变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协调发展;三是培养模式从注重知识学习转变为知识学习和能力培养并重;四是人才质量评价方式从注重在学培养质量转变为学习期间的学业表现与毕业后的职业发展能力并重。到2020年,基本建成规模结构适应需要、培养模式各具特色、整体质量不断提升、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研究生教育体系。

 【改革要点】

1.招生制度

1)国家招生计划将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统一管理;取消国家计划和自筹经费“双轨制”;

2)建立博士研究生选拔“申请―审核”机制,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对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专门的选拔程序。建立博士研究生中期分流名额补充机制。

2.导师制度

1)改革评定制度。打破导师终身制做法,强化岗位意识。根据年度招生需要,综合考虑学科特点、师德表现、学术水平、科研任务和培养质量,确定招生导师及其指导研究生的限额。完善研究生与导师互选机制,尊重导师和学生选择权;

2)强化导师责任:前沿引导,科研指导,学术规范教导,导师要对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负责;

3)提升指导能力。加强导师培训,支持导师学术交流、访学和参与行业企业实践,逐步实行学术休假制度。加强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人才交流与共享,建设专兼结合的导师队伍,完善校所、校企双导师制度。重视发挥导师团队作用。

3.质量评价机制

1)按照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制定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

2)按照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分别设立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负责制订培养标准和方案、建设课程体系、开展质量评价等;

3)加大学位论文抽检力度,对评估中发现问题更严肃处理。

4.创新培养模式

1)拓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研究生教育全过程,把科学道德和学风教育纳入研究生培养各环节。广泛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加强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培养。认真组织实施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新方案。加强研究生党建工作。加强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

2)实行分类指导,学术型研究生培养以提升创新能力为目标,重视系统科研训练,鼓励参与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引导和鼓励行业企业全方位参与人才培养,加强实践基地建设,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

3)根据研究生的学术兴趣、知识结构、能力水平,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制定配套政策,支持研究生为完成高水平研究适当延长学习时间;

4)建立完善培养单位课程体系改进、优化机制,规范课程设置审查,加强教学质量评价。增强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内容前沿性,构建符合专业学位特点的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和方式,加强案例教学,探索不同形式的实践教学。

5.学科建设

1)下放二级学科设置自主权,鼓励学科交叉与融合;

2)建立学位授权点“有上有下”的动态调整的机制。

6.保障机制

1)按国家有关规定加大纵向科研经费和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研究生培养的力度,统筹财政投入、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各种资源,确保对研究生教学、科研和资助的投入;

2)完善奖助政策体系。建立长效、多元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强化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对研究生的激励作用;

3)培养单位要改善培养条件,支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对生均资源过低的培养单位,减少其招生规模。对参与研究生培养和建设实践基地的企业,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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