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12级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第一导师配备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暂行办法》(华南农办〔2011〕63号)文件精神,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双导师负责制,在入学当年年底前,由所在学院和研究生共同选定第一导师,第二导师在学位论文开题前按学校规定程序办理聘任。 请各学院组织开展2012级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第一导师配备工作。配备的专业学位博士生第一导师应具有我校博士生导师资格,配备的专业学位硕士生第一导师应具有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资格。各学院教务员于2013年12月30日前将第一导师名单纸质版交学位办,并发送电子版至学位办邮箱(xwb@scau.edu.cn)。导师配备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的,需按要求办理更改导师手续。
联系人:李宝盛 联系电话:85281636 研究生处 2013.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