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开展检查项目 |
检查项目内容 |
第1周-第6周 |
检查教学任务落实情况 |
学院检查督促本学期任课教师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更新和完善课程信息,提交教学大纲、教学进程表等教学材料,落实课程上课时间和地点;学院检查专业课程上课情况,研究生院检查第一教学大楼上课情况。 |
第1周-第16周 |
随堂听课 |
学院组织教师对专业学位课程随堂听课;研究生院配合思政部和外国语学院对公共课程随堂听课。 |
第4周-第6周 |
成绩录入检查 |
学院检查任课教师成绩录入情况,以及试卷、答卷、成绩单、考试情况登记表等考试档案;研究生院对未按时录入成绩情况进行处理,抽查学院考试档案。 |
第6周-第10周 |
教学秩序检查 |
学院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进程表对教学秩序进行检查,研究生院抽查。 |
第8周-第9周 |
上课研究生座谈会、任课教师座谈会 |
学院应至少组织一场研究生和任课教师座谈会;研究生院组织研究生座谈会和任课教师座谈会,主要听取教学培养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
第11周-第13周 |
在职专业学位教学检查 |
研究生院会同学院检查在职专业学位各专业各教学点教学组织实施情况和培养方案执行情况等。 |
第15周-第16周 |
意见和建议反馈 |
研究生院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学院和任课教师。 |
第16周-第18周 |
研究生教学评价 |
研究生院会同学院组织研究生对课程教学作出评价。 |
第19周 |
学院总结报告 |
学院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对研究生教学进行总结;研究生院根据学期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