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2009年校内津贴发放事宜的通知》的精神,请各学院在12月17日前完成2014年研究生经费核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经费包括研究生管理酬金、研究生课程教学实验经费和研究生标准学时三个部分。
二、2014年分为2013-2014春季学期和2014-2015秋季学期。
三、研究生经费核对内容及计算公式见附表1。
四、核对流程
1、请学院具体负责的老师在【研究生教育系统】中“【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管理】”中核对查看2014年【研究生管理酬金】。
2、请学院具体负责的老师在 “【系统】→【教学工作量】→【标准学时经费统计】”中核对查看2014年两个学期的【研究生课程教学实验经费和研究生标准学时】;
3、如纸质版核对表中有错误的请明确标注,所有表格核对无误后需加盖学院(部、中心)公章返回培养办。有个别学院因学期初排课时未录入【任课教师、理论周数、理论周学时、实验周数、实验周学时】等信息,造成系统中标准学时经费统计不准确,研究生院将参照往年数据统计,并请相关学院以后在排课时做好数据录入。
五、注意事项
1、请教务员落实研究生课程开课情况。经审批后开出的选课人数在5人以下的研究生课程给予计算,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审批的不予计算。另外,未在系统中填写教学大纲或只填写一半的课程暂不计算工作量,直至完成教学大纲后再计算。
2、监考工作量已在备注中注明。
3、有疑问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人:章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85280067。
附表1:研究生经费核对内容及计算公式
附表2:2014年研究生管理酬金核对表(下达纸质版)
附表3:2014年研究生课程教学实验经费和研究生标准学时核对表(下达纸质版)
附表4:2014-2015秋学期部分学院未填教学大纲的课程(下达纸质版)
研究生院
2014年12月12日
附表1:研究生经费核对内容及计算公式
1、研究生管理酬金
发放标准:按国家任务硕士研究生1500元/生,国家任务博士研究生2000元/生下拨管理酬金到各学院。重点核对:【学院在校生人数】、【研究生所属导师】。
2、研究生课程教学实验经费:
1)计算公式:选课人数×(理论周数×理论周学时×0.5+实验周数×实验周学时×1.5)
2)不足100元,按100元计算。选课人数以系统人数为准,未选课或未按规定选课者不予计算在内
3)重点核对:【任课教师】、【理论周数】、【理论周学时】、【实验周数】、【实验周学时】
3、研究生标准学时:
1)计算公式:博士课程标准学时=总学时×【1+(选课人数-30)×1.5%】×1.5
硕士课程标准学时=总学时×【1+(选课人数-30)×1.2%】×1.2
留学生课程标准学时=总学时×【1+(选课人数-30)×1.5%】×1.5
2)选课人数不足30人,按30人计算。
3)重点核对:【课程类型】-在【系统】→【基础数据管理】→【课程信息维护管理】中该课程是【本校硕士生课程】、【本校博士生课程】;【学生类型】-【本学院学生】、【外学院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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