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研〔2015〕30号 关于开展2015年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外短期访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为拓宽我校研究生国际视野,增强研究生创新意识,学校决定在“高水平大学建设”经费中设立“研究生国外短期访学项目”,资助优秀研究生到国外著名高校和科研机构访学,学习国外高水平实验室的先进理念和管理水平。现就组织开展2015年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外短期访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内容 2015年国外访学项目拟资助15名左右研究生,到国外著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进行1至3个月的短期访学研究(港澳台地区的高校和科研机构不在本项目资助范围),学习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实验方法或完成学位论文的部分工作。 每人最高资助额度为4万元人民币(按3个月计),原则上访学时间为整数月,1个月资助额度为2万元,2个月为3万元,3个月为4万元。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国外(境外)的生活费等。受资助者除我校财务制度允许的出国生活补贴外,还可凭差旅费、签订的租房协议或收款证明等报销规定额度。 二、申报对象 我校非定向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均可申报,此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发展潜力和良好的外语水平,能用外语进行学术交流。 (二)具备良好科学素养,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工作主动性,或前期已有明显的科研成果。 (三)申请时已经完成论文开题工作,访学以完成学位论文为目的,制定切实可行的访学或研究计划,并经导师同意。 (四)申请人的导师已与外方导师建立科研合作关系,申请人已取得国外合作机构出具的正式邀请函。已取得部分外方资助者可优先考虑。 (五)国内导师和外方导师同意申请人在国外开展的以我校科研工作为主的研究所发表的成果以华南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 (六)不资助曾受国家留学基金等国际交流项目资助出国6个月以上的留学人员和正在国外(境外)学习的人员。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外短期访学项目资助申请表》; 2.发表的论文等科研成果; 3.在读中文成绩单; 4.外语水平证明; 5.国外大学邀请函; 6.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研修计划; 7.包括导师及对申请人较为了解的另外两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由导师、专家手写并密封后提交)。 (二)评审按“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择优选拔”的原则进行 1.学院根据学生的申请和导师的承诺提出推荐意见,并进行初审和排序。 2.研究生院组织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专家小组,采取公开答辩的形式,对申请者学位论文研究进展、科研能力、个人素质、所赴大学和专业排名、外语水平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3.同等条件下国家重点学科(实验室)、省部级重点学科(实验室)的研究生优先;学校适当考虑农科、理工科和人文社科类资助人员比例。 4.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立项。 5.申请者及其导师与研究生院签署三方《合同协议书》。 四、申报工作安排 (一)申请者在征得导师同意、签署意见的基础上,将申请材料交所在学院。学院对个人材料进行初审和排序,并于2015年12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一式5份)和加盖学院公章的《研究生国外短期访学项目申请人信息汇总表》(须排序)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办公大楼319室),电子版发送至pyk@scau.edu.cn。联系人:陈翱,电话:85280866。 (二)学校组织相关专家,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及校内申报情况,结合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方案,进行遴选,并将拟资助名单在校内公示。 五、其他 (一)立项受资助者应尽快办理出国手续,并于2016年8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若无特殊理由未能成行者,取消当次资助计划。 (二)立项受资助者不擅自变更访学国别、访学身份和国外短期访学内容,不在国外注册攻读学位。 (三)立项受资助者所有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或说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外短期访学项目资助”。 (四)结项程序:受资助研究生应在回国15日内提交详实的结项材料,包括结项报告、出入境记录、科研成果与学术活动材料、多张个人学习交流照片等。受资助者需进行PPT结项汇报,此外,还应积极配合参与项目绩效的各项后续工作,参加项目座谈、访谈、调研,积极参与项目推广、成员交流等活动。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外短期访学项目资助申请表 2.研究生国外短期访学项目申请人信息汇总表 3.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参考) 华南农业大学 201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