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华南农业大学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华南农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华南农办〔2013〕19号)的有关规定,我校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已届满到期,学校决定组建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考虑到学科发展等因素,经主席批准,成员扩大到33名。现就候选人的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心教育事业,学风严谨,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办事公道。 2.具有正高职称,学术造诣深,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熟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 3.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两院院士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二、候选人推荐原则 1、按学院分配名额 学校根据学位点情况、学科实力、科研水平、师资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等额分配各学院的推荐名额(见附表1),学院在此指标内推荐上报。 2、当然委员 按文件规定,现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分管研究生教育和本科教育的校领导、广东省第六届学位委员会委员学校推荐人选应为当然委员,不占推荐名额。 广东省第五届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因届满正在换届,现任委员、成员不作为当然委员。 三、报送时间要求 各学院按照候选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推荐原则、分配指标认真推荐,于2015年11月26日前将候选人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表2)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附件: 1.华南农业大学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学院推荐华南农业大学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