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研究生: 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进行,请申报人按照国家留学网的通知做好网上申报工作 http://www.csc.edu.cn/chuguo/s/335 。网报后打印材料及相关附件(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于3月25日前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行政楼320。 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要把《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由导师和学院审阅,并出具导师和学院意见(表格见附件),此意见由学校留底。上报省厅的申请表内的《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留空,由培养办统一填写。 2、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请自行联系专家填写,“校内主管部门”由研究生院盖章。 3、如是利用合作渠道申请的项目,需要附上当时申请的所有材料,具体要求需查看留学基金委网站;如为“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则不需要。 4、如有疑问请咨询培养办章老师85280067。 附件出国留学项目学院意见表.doc(更新) 研究生院
2015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