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导师、在校生: 广州市政府发布了《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16年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请有申报意向的同学按照通知做好申报工作。除《通知》的要求外,还需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一、申报对象: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可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全日制非毕业年级博士生可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 二、参考资料和表格以《通知》内提供的表格格式为准。 三、《通知》内容里的第六点“申报材料”,申报人需填写《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申请书》、《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各一式3份。《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申请学生简介提纲》、《2016年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2份,以上材料比原通知要求的多出一份,作为学校留底。 四、如需出具推迟毕业答辩证明的可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办理。 五、应注意《通知》内容里的第八点“申报时间”要求,每位申请人都应预留时间处理网上申报材料,如遇填报内容不规范、材料审核未通过等原因均需反复修改,请不要在最后截止时间才开始网报。网上申请后,请及时联系培养办负责老师进行网上审核。同时也要预留时间给学校处理纸质材料及办理相关程序,因此,申请人需在5月20日前把纸质材料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研究生院将于5月24日前将申请材料送出。 附件:《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16年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的通知》(穗菁〔2016〕1号)
联系人:章艳丽 85280067,地点:行政楼320
研究生院 2016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