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2016级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作者: 来源:研究生院 录入:2016-08-24
 
 

华南农业大学2016级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一、报到。我校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间为201694日。研究生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备用)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事先请假,无故逾期两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由于住房原因,原则上不能提前报到。

二、党组织关系。广东省内的党员,直接将党组织关系转到中共华南农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广东省外的党员,由地方党委组织部或与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同等性质的党组织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以上介绍信入学直接交到所在学院。

三、人事档案。非定向生人事档案须在开学前调入我校,档案接收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档案室(档案馆负一楼),邮编:510640,联系人:老师、邓老师,联系电话:85281380/85280065

四、定向协议。定向考生在入学报到之前签好定向协议书(乙方、丙方),报到时交研究生招生办工作人员。

五、报到前核对系统个人信息。登录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yjsy.scau.edu.cn/,登录账号:学号,初始登录密码:个人出生日期八位数),核对填写个人信息(如个人信息有误请联系培养办(电话85280067),曾修改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的请备好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六、相片。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近期免冠同一底片一寸彩色照片7张,以办理研究生证、学生登记表等。

七、全日制研究生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

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生:食品科学、观赏园艺学、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兽医药学、风景园林学8000/年,其他专业6000/年;非定向专业型硕士生:风景园林、金融、翻译15000/年,社会工作12000/年,其他专业6000/年。定向学术型硕士生12000/年;定向专业型硕士生:风景园林、金融26000/年,公共管理、社会工作、翻译18000/年,其他专业12000/年。

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生9000/年,非定向专业型博士生12000/年;定向学术型/专业型博士生20000/年。

住宿费标准为每年1600元;广州城镇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预收182元;校园卡充值款200元。

学生在校期间应参加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广州城镇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预收182元;医保费每年都有调整,以广州市医保局最新文件规定为准,与学费一并收缴,每年收取一次,根据实际代缴金额多退少补。定向生可以不参加广州城镇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具体缴费办法详见附一《关于2016级研究生新生缴费的通知》。

八、户口迁移。新生户口迁移办理手续详见附二《新生迁入华南农业大学集体户户籍的办理程序》。

九、住宿。报到时,个人衣服、被褥、蚊帐等日常生活用品自理。按照学校研究生宿舍管理规定,研究生不允许携带家属(配偶和小孩)入住研究生宿舍。定向生不安排住宿,如需安排住宿,报到后再申请住宿与缴费。

十、接待与乘车。在规定报到期内,学校在广州火车站和广州火车东站设有接待站点接待。相关事宜可登录我校网站查询。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5280066

 

 

附一:            关于2016级研究生新生缴费的通知

为便于各位新生报到前能及时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特做如下通知:

1、学费、住宿费等收缴统一采用银行划扣方式。我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给每位新生附发一张新开的工商银行灵通卡(不单独邮寄银行卡)在使用工行灵通卡前,请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工行营业点激活工行灵通卡,否则,银行不能正常划扣学费。请各位新生在校期间保存好此张灵通卡,用于在读期间缴交学费、住宿费等(如灵通卡更改,请及时告知财务处收费及校园卡管理科)。

根据银行要求,新生开卡需填写工行业务申请表。请各位新生仔细填好表格,开学报到之后交给学院。

2、财务处将817开始分批次通过银行划扣每位学生的费用。新生须在830前,将学费、住宿费、大学生医疗保险保费和校园卡费用等,足额存入学校给每位同学开的工商银行灵通卡(“足额”指必须大于应缴费用,扣费后账户应有10元以上余额才能扣费成功);划扣成功后的缴费单据将发到各学院,请同学们于报到后及时到各学院领取缴费收据,并注意保管好在校期间的每一张缴费收据。

3830日后存入学费的, 财务处将根据研究生院的入学安排,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两周内,及时安排划扣学费。

4在学校规定报到时间起的两周内,即2016923日前未缴清费用的,学校将按学籍相关管理规定给予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收费联系部门:财务处收费及校园卡管理科                             收费联系电话:020-85283439

 

 

附二:        新生迁入华南农业大学集体户户籍的办理须知

根据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公安局(穗发改人口[2014]16号)文件,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广公(治)字[2015]9号)文件规定:①被录取为我校非定向就业的硕士/博士生,新生入学可自主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②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博士生的不用办理户籍迁移;③已是广州市家庭户户籍的新生不能办理迁入华南农业大学集体户户籍;④已是广州市人才市场户籍或集体户户籍考取的新生,且又没有房产的,可办理迁入华南农业大学集体户户籍。新生办理户籍迁移时间为入学第一学期至第二学期开学的当月。

华南农业大学集体户籍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

1、新生入学报到时持户籍迁移证交至现场户籍接待点;如入学报到时未打好迁移证的,本人尽快打好迁移证交至行政楼保卫处101户籍室。

2、交A4纸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原件报到时审核后退还。

3、已婚的需要交结婚证复印件一份。

4、迁移证要求全电脑打印(错误需更正的主项:如姓名、出生年月日不能用手填写),不能手写和电脑混合。特殊情况可用手填写迁移证,但该迁移证必须完全手写。②如本人的迁移证存在如下问题的:存在姓名与录取通知书不符的、迁移证的“籍贯”、“出生地”地址填写不全的(只填写至省,没填写至市或县的)、出生年月日未与迁移证的身份证号码相符的、公章不清楚的、涂改迁移证的、涂改迁移证编号的、迁移证左边没有两个骑缝公章的、迁移证左下角没有“1”字的,迁移证姓名右边空白处没有加盖以下空白公章的,本人可要求当地公安派出所及时更正并在错误处加盖公章或重新补打正确的迁移证。

5、本校户籍直研(硕士、博士)的请入学报到时持户籍卡、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接待点报到,所有事项同新生户籍办理的要求相同。如不办理转入2016级,两年后按公安部门规定作空挂户处理。

户籍联系部门:保卫处户籍科                                             联系电话:020-85288159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 邮编:510642  
 
网站管理    备案编号:粤ICP备050088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