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达到以下免修条件之一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免修英语公共课(学位课)。 一、博士研究生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免修《英语科技论文写作与学术交流》: 1、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00分以上(3年内有效); 2、TOEFL成绩85分以上(3年内有效); 3、GRE成绩2000分以上(5年内有效); 4、GMAT成绩700分以上(5年内有效); 5、IELTS成绩6.5分以上(3年内有效); 6、WSK(PETS 5)考试合格(3年内有效); 7、专业英语八级以上(3年内有效); 二、硕士研究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免修《硕士生英语》: 1、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考成绩在70分以上(不需证明材料); 2、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00分以上(3年内有效); 3、TOEFL成绩85分以上(3年内有效); 4、GRE成绩2000分以上(5年内有效); 5、GMAT成绩700分以上(5年内有效); 6、IELTS成绩6.5分以上(3年内有效); 7、WSK(PETS 5)考试合格(3年内有效); 8、本科(全日制)阶段为英语专业,现攻读非英语专业的研究生; 9、在相应的外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学位。 三、研究生网上提交英语免修申请操作步骤 提交免修申请:登录系统->课务管理->课程免修申请->选择与培养计划相符的课程,点击申请按钮->录入信息)->保存,(可重复编辑)不需上传扫描文档->导出->打印->学院审核->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四、时间要求和材料 9月8日起可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申请,原则上12日前应该完成网上系统申请,如有特殊原因可推迟至25日前网上提交申请。网上导出《研究生英语免修申请表》,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入学考试70分以上的这一项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到学院教务员处审核,审核后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理免修手续,研究生院收材料时间为27-30日。如果在选课期间已选课,先要退出上课班级。 研究生院培养办届时将在网上公布免修申请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研究生免修免考公共英语课程,成绩按85分计算,获得相应学分。逾期不办理免修手续的研究生应按培养方案修读公共英语课程。请各研究生相互转告。 如有疑问,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联系电话:85280067 联系人:章老师
研究生院 2016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