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研究生: 根据培养方案要求,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的各环节要求,且所有成绩及格后方可申请毕业答辩。现对2015级及以前年级的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情况检查,发现仍有部分研究生未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现请各学院按以下要求组织相关研究生进行个人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复核。 一、对于拟毕业的2014级及以前年级的学术型研究生、2015级及以前年级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核对办法。系统未审核通过的名单见附表,请名单中的研究生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点击个人培养计划查询,并结合附件名单中出现的个人培养计划显示的不同情况,按附件4的核对及处理方法来分类处理。 二、对于2015级学术型硕士、学术型博士、全日制专业博士的核对办法。参照附件4核对。因未到要求完成的时间,故不附名单,此次核对是为提醒大家及时安排好个人修课事宜。核对主要内容是:学位课及非学位课的完成情况,必修环节于第5个学期前完成即可。 三、对于系统已通过审核(即系统培养计划查询页面下方红色字体显示:培养计划完成:是)的研究生不需核对。 四、请各学院务必通知附件名单中的研究生本人核对个人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并于10月30日前将名单中的研究生情况汇总报送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在处理过程如有问题及时反馈给研究生院培养办。如上述问题未能囊括详尽,有疑问的可联系培养办章老师(电话85280067)。 研究生院 2016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