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8年6月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
进行第二次学籍预警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研究生导师,各有关研究生: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华南农办〔2017〕99号)和《华南农业大学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暂行办法》(华南农办〔2011〕63号)中关于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的有关规定,研究生院于2017年9月11日对2018年6月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进行了第一次学籍预警。根据工作安排,现进行第二次学籍预警,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警对象为尚未毕业的2011级学术型博士研究生、2013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013级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14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含公共管理硕士)、2012级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及2010级在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根据有关规定,上述研究生必须在2018年上半年完成学位论文或毕业论文答辩(具体要求见研究生院网页《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yjsy.scau.edu.cn/2018/0117/c208a69194/page.htm)。
二、请各有关学院(部)指定专人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核查学籍预警的研究生名单(附件1),并逐一对相关研究生进行告知和预警,敦促研究生按照要求做好毕业/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工作,如有错漏,请及时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
(二)及时通知上述研究生的导师,请导师确认知晓附件一中本人所指导的研究生已达到最长学习年限,并在学籍预警确认函(附件2)上签名确认(由学院指定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先打印确认函,并填写相关信息后转给有关导师确认),由学院收齐后于3月20日之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公大楼320室)。如遇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无法进行毕业论文或学位论文答辩的,请务必于本次预警期间(3月20日前)提出申请。
三、请各有关学院(部)高度重视在读研究生退学等原因导致的研究生流失。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17〕24号)中第九条“扣减政策”条款,在读研究生退学等原因流失人数比率在全校排前两位,需扣减招生指标。
附件:1.2018年6月达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名单
2.学籍预警确认函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13日
联系人:姜老师、章老师
电话:85280067
2018年6月达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名单.xlsx 学籍预警确认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