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广东省学位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学位函〔2018〕14号,附件1)及之前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必须参加合格评估的学位点(见附件2)在已初步完成自我评估工作的基础上,需进一步对评估材料进行数据补充与完善,并填写《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9月20日前,各学位点进一步完善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简称“自评报告”),填写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excel表,简称“信息表”,附件3、4)。
10月10日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反馈意见。
10月20日前,研究生院将信息表上报到省学位办。
11月10日前,各学位点提交自评报告定稿版。
11月30日前,研究生院向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提交学位点评估材料。
二、完善材料
(一)完善自评报告
各学位点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研究生院反馈意见,对自评报告进行补充完善。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原自评报告统计时间截至2017年10月31日,请补充至2017年底期间师资、成果、授予学位人数等方面的新数据。
2.检查骨干教师与2017年新增学位点申报时上报的骨干教师名单是否有冲突,是否有在不同学位点重复担任骨干教师的情况(在一个学术型学位和一个专业型学位点担任骨干不算重复)。
3.检查培养方向设置是否合理,方向名称是否规范。
4.参照国家发布的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检查本学位点是否存在短板,自评报告中相关内容的表达是否合理。
5.检查数据的真实性,看是否存在明显的无效数据,例如在其他单位、其他学位点获得的成果或奖励。
6.专业学位授权点应符合专业学位特点,不可照抄学术型学位点的内容,须重点检查实践基地、校外导师等内容是否完善。
(二)填写信息表
使用附件3模板,根据填写说明填写信息表。
(三)提交材料
9月20日前,各学院汇总后,将以下材料提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1.自评报告纸质版一式5份。
2.自评报告Word版和PDF版各一份(命名格式为“10564华南农业大学+学位点代码+学位点名称+自评报告”)。
3.信息表电子版一份(命名格式为“10564华南农业大学+学位点代码+学位点名称”)。
以上材料纸质版提交到行政楼312,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wb@scau.edu.cn。
三、反馈及修改
10月10日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各学院,各学院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自评报告。如果涉及数据修改,还需更新信息表,各学院必须在10月17日前将更新后的信息表提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
11月10日前,各学院将自评报告定稿版(Word版、PDF版各一份)发送到学位办邮箱xwb@scau.edu.cn。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农业硕士教指委《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类别发展报告》编写材料收集工作的通知》,9月10日前学校需要提交农业硕士各领域的自评报告和《专业学位类别发展报告》编写数据收集表。请各领域在9月9日前提前将补充完善后的自评报告及信息表电子版提交到学位办。后续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各领域不必再重新提交上述材料。
(二)数学、公共管理、金融、翻译、社会工作五个近年参加了专项评估的学位点,也需要填写并提交信息表。
(三)请相关老师密切关注华农学位点评估工作群(QQ群号576921149),以便工作交流和获取相关资料。
附件:
1.广东省学位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
2.参加合格评估的学位授权点名单
3.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学术学位)
4.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专业学位)
研究生院
2018年8月28日
联系人:陈华全 张阳武
电话:85280856
邮箱:xwb@sc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