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在校、在籍研究生: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有关工作安排,学校于2019年1月22日发布了《关于做好研究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截至目前,仍有部分研究生未登录系统进行信息核准和补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研究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延长信息核准和补录阶段截至时间
截至目前,仍有部分研究生仍未登录“研究生信息核准补录系统”(http://yjsglxt.scau.edu.cn/open/xjhzbl/Signin.aspx)完成数据核准和补录工作。经研究,现将研究生信息核准和补录阶段的截止时间延长至3月5日。3月5日下午17:30关闭系统,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补录。
请各学院务必通过各种方式通知到全体研究生,并请全体研究生相互转告。
二、信息确认工作
(一)请已经成功提交研究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的研究生务必再次登陆“研究生信息核准补录系统”,认真核准、确认包括学号、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号、入学日期、是否在职等核准信息内容,以及本人填写提交的父母或监护人等补录信息内容。
(二)若核对、确认过程中发现填报的信息有误,请于3月5日下午17:30前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人:姜老师,电话:85280067),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理修改手续。
(三)系统中再次核对确认视为签字确认,请各位研究生认真核对相关信息。未联系修改者视为核对、确认无误。研究生院将于3月6至8日将系统中相关数据导出并批量上传至学信平台。
三、其他要求
(一)需要进行信息核准、补录的对象为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双证)的全部在校、在籍的研究生,含休学、请假、目前在国(境、校)外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在职的定向培养研究生。
(二)没有个人所得税中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求的研究生(含定向培养的研究生)也需登录系统进行包括学号、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日期、是否在职、学籍状态等在内的信息核准并提交确认。
(三)补充完善研究生学籍相关数据信息是个税改革“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精准实施的重要前提,父母或监护人的信息采集事关研究生及家庭的切身得益,请各学院、各位研究生高度重视,并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四)本次补录的数据信息涉及学生和家长个人隐私,请各学院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并规范数据采集、传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保障数据信息安全。
研究生院(部)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