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和财务处工作安排,现将暑假期间(7~8月份)研究生助学金发放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发放时间
7、8月份的研究生助学金将于将于7月上旬分两次发放。
二、发放对象及标准
(一)正常毕业的2016级非定向学术型研究生、2017级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两年)研究生的助学金发放至6月份。
(二)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其7~8月份助学金仍按硕士生标准发放至目前使用的工行卡,9月份入学注册后按博士生标准发放助学金至目前使用的工行卡中。
(三)研究生休学或出国期间需要停发助学金的,复学或回国后恢复发放,停发的助学金不补发。
三、其它注意事项
因银行卡遗失等特殊情况,需更换本人广州市工行卡号的研究生,请将新卡号登记到研究生管理系统,并使用通信功能告知研工部老师。
请各位研究生留意本人的工行卡,如对助学金发放有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孙华
地址:行政楼309室
联系电话:85280189
研究生院(部)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