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新学期开学初研究生培养有关工作,保证新学期研究生教学及培养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课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校历安排,8月31日~10月4日为老生补课周(共5周)。10月5日开始计算为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的第一周,至2021年1月16日结束,共16周。研究生(非新生)注册截止时间为9月3日(以具体通知为准),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21日,正式上课从第一周开始。
二、研究生教学任务书报送
根据《关于安排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的通知》要求,请各学院安排专人检查下学期研究生课程的排课及教学任务落实情况。未及时报送的研究生教学任务书和课程时间表须于2020年9月4日前报送。
三、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录入培养方案
请各学院于9月15日前在系统中核对(沿用以往方案的)、录入(新修订的)2020级研究生培养方案。2020年修订(调整)方案的学科(包括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机械、电子信息、生物与医药、工程管理、艺术、社会工作、公共管理,请牵头学院及相关学院在录入系统前注意核对是否为最新的培养方案。继续执行2019年以前修订方案的其他学科,需要核对检查课程设置是否正确,及已停开课程和新增选修课程是否做好调整,课程的学期是否准确。
特别提示:各学院录入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不得擅自修改,必须是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的最新版培养方案(以研究生院网页为准)。
四、督促研究生新生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填写学籍信息
根据《关于采集2020级研究生新生学籍信息的通知》要求,学院安排专人提醒2020级研究生新生,在开学前后及时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填写学籍基本信息,并通过系统导出、打印《研究生学籍信息表》,学院按规定收齐本单位各类研究生的《学籍信息表》(一式两份)交后,在2020年10月22日前将其中的1份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1份学院存档。
五、安排研究生及时选课、制定培养计划
学院提醒2020级研究生新生会同导师,及时完成本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工作并进行本学期的选课。学院收齐并保存研究生的培养计划表,如研究生的培养计划需要调整,需重新上交更新的培养计划表,学院留存以备查证。
学院及导师督促本学期有课程学习计划的研究生(包括二年级以上研究生),于10月8日前完成选课,并按要求上课。
六、检查、提醒研究生培养环节完成情况
开学后,学院及导师要及时跟进二、三年级及延期毕业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培养环节的完成情况。督促有成绩不及格或旷课、缺考等现象的研究生办理重修及选课,提醒缓考的研究生适时跟班考试。对2021年将达最长年限的各类研究生进行提醒、督促。
七、超学习年限的研究生清退前有关工作
研究生院已分别于2019年10月和2020年3月对2020年6月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进行了两次学籍预警,要求学院逐一对相关研究生进行告知和预警,并由导师在学籍预警确认函上签名确认。接下来,研究生院将发出《关于对2020年6月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进行最终核对确认的通知》,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及时进行核对确认、按时交送有关材料。
八、新学期教学设备检查
根据往年做法,第一教学大楼的课室及教学设备由研究生院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完成开学前的检查工作。各学院的课室及设备请各自安排检查,确保新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正常开展。
九、课程成绩录入
学院督促研究生任课教师按时完成成绩录入工作。2019-2020年春季学期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2日。实验或有实验环节的课程成绩可延期至实验结束后两周内(10月18日前)录入。无法在规定时间报送成绩的任课教师,须事先提出申请(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并经学院教研室主任、学院负责人和研究生院批准,方可延迟录入成绩。
十、研究生教学档案管理
请各学院及任课教师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10﹞118号)有关要求,及时做好教学档案的收集与归档工作。
研究生课程学习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学院重视研究生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的检查力度,确保本单位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上述各项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相关老师联系。电话:85280067(章老师、姜老师)。
研究生院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