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有关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2020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各学院、有关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按照《2020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日程表》(附件1)合理安排有关工作。
(二)为保证工作的延续性,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和学位授予等相关工作的负责人原则上与2020年上半年报送人员保持不变,如确需变动或调整请于2020年9月22日前将回执(附件2)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行政楼318室),电子版发送至学位办邮箱:xwb@scau.edu.cn。
(三)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跟进、负责此项工作。各学院(分委会)、研究生导师必须把好学位论文质量关,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的研究生须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按时、认真完成学位论文。
二、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条件
完成了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总学分、学位课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符合要求,成绩合格,且已完成学位论文。
三、学位论文评审申请与审核
(一)9月24日前,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交论文评审申请(如本学期之前申请过但未送审、送审未通过或答辩未通过的,需重新申请),9月24日下午5点申请系统将自动关闭。导师须在系统审核申请,同时指定论文评审秘书(其他时间指定无效,评审结束后系统自动转为答辩秘书,本通知统称答辩秘书)。9月28日,研究生院组织现场随机抽取硕士匿名评审名单。
(二)9月25日前,学院根据学习材料(开题报告、成绩单)完成情况在系统审核评审申请,材料未完成的不得审核通过。硕博连读的博士生,还需导出1份硕士期间的成绩单装入学位档案袋。
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申请必备学习材料
研究生类别 | 学习材料 | ||
开题报告 | 成绩单 | 二导审批表 | |
学术博士生 | √ | √ | |
兽医专业博士生 | √ | √ | √ |
学术硕士生 | √ | √ | |
全日制专业硕士生 | √ | √ | |
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生 | √ | √ | √ |
在职专业硕士生 | √ | √ | √ |
四、送审学位论文提交
(一)学位论文内容格式
1.学位论文内容
(1)除致谢外的全部内容,正文部分的材料、方法和案例不得删除,必须为PDF文档。
(2)博士生需在学位论文前面加上《学位论文简况表》(附件3),并将简况表与学位论文合并为一个PDF文档,简况表在前,学位论文在后。
2.命名格式
姓名-学号-学院名称,例:张三-2016115001-经济管理学院(注:连接符使用英半角短横)。命名正确与否直接影响检测结果,请务必核对好个人信息,并按要求正确命名。
(二)学位论文匿名处理
1.博士学位论文(含简况表)和匿名评审的硕士学位论文需做匿名处理。匿名评审的学位论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封面(请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匿名评审专用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不含致谢。
2.英文摘要中作者和单位信息必须删除,成果信息中作者列表以本人为第几作者代替,参考文献部分无需匿名处理。
3.匿名送审的学位论文格式不正确一律不予送审。
(三)提交步骤
1.研究生在系统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路径:毕业—学位论文—送审学位论文提交),提交时间:博士生,9月27日前,硕士生:10月8日前(被抽中匿名评审的硕士学位论文需要做匿名处理后再提交)。
2.导师和学院分别在系统完成审核。学院务必对照要求检查论文格式、匿名处理等是否正确,格式不正确的一律不得审核通过。
3.研究生院对送审论文进行复核,审核不合格的研究生需要根据修改意见重新上传,审核通过方可参加相似性检测。
4.之前送审不通过、答辩不通过、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再次申请学位论文评审的研究生,提交论文前应对照之前历次送审、答辩所提修改意见逐条回复修改情况,并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说明表(送审前)》(附件4),经导师审核后交学院分委会复核,复核结果报研究生院备案,复核通过的方可提交论文进行相似性检测。
五、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
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论文送审前必须通过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每篇学位论文原则上限检1次。未参加检测或检测不通过自行安排送审的,论文评审结果无效。
(一)检测日程
工作步骤 | 博士生 | 硕士生 |
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 | 9月27日-28日 | 10月9日-10日 |
反馈学位论文检测结果 | 9月28日 | 10月10日 |
(二)检测步骤
1.学院从系统下载学校审核通过的研究生送审学位论文电子版,按研究生类别分别整理好放入统一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学院名称-研究生类别-参检人数(例:资源环境学院-在职专业学位硕士-26),严格按照检测要求,批量进行检测。
2.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合格后,博士学位论文和匿名评审硕士学位论文将直接用于送审,即参加检测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必须与参加匿名评审的版本一致。
(三)公布检测结果
10月10日前,学院应完成第二轮所有申请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检测,及时向导师和研究生本人反馈检测结果,并将检测结果录入系统。导师或研究生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反馈后两个工作日内向学位办提出复查。
六、学位论文送审
(一)博士学位论文
对于按期提交的论文,学位办将于9月30日前安排统一送审。因特殊原因滞后提交的学位论文(不得晚于10月15日),学位办统一安排在第二批送审,但评阅意见返回时间可能超过规定的答辩期限,因此不能正常完成答辩和毕业的后果自负。其他时间不再安排博士论文送审。
(二)匿名评审硕士学位论文
1.匿名评审范围
(1)9月28日,研究生院组织现场随机抽取硕士匿名评审名单,在职专硕和非全日制专硕抽取比例为20%,其他类别硕士生抽取比例为10%。
(2)除随机抽取外,申请提前答辩的、之前被抽中但未送审的、之前送审不通过的、之前答辩不通过的、相似性检测复议通过的、导师指导的第一届硕士生、上一年度上级部门抽查“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导师所指导的硕士生全部列入匿名评审范围。
(3)鼓励学院层面加大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力度。
2.匿名评审名单公布和送审
抽查名单公布后,学院通知须参加匿名评审的硕士生提交学位论文进行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10月16日前,学位办安排统一送审。
(三)常规评审硕士学位论文
10月12日,学院到学位办统一领取常规评审专家聘书。10月12日前,研究生将打印好的学位论文纸质版和评阅意见书(均为一式2份)交给答辩秘书老师。10月14日前,由答辩秘书安排送审(详见《答辩秘书工作手册》,附件5)。
(四)录入评审结果
评审结果返回后,至少在答辩前3个工作日录入评审结果,评审结果由系统审核(答辩秘书点击成绩提交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后才能录入答辩委员信息。博士和硕士匿名评审结果由学位办统一录入,硕士常规评审结果由答辩秘书录入。
七、科研成果审核
(一)11月10日前,全体博士生、学术硕士生和部分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应在系统提交科研成果审核申请,科研成果申请仅当前申请批次有效,否则需要重新申请;经导师审核确认后,研究生导出《申请学位科研成果一览表》,连同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刊物封面、目录、发表论文首页)和图书馆检索证明一并提交学院审核。
(二)11月13日前,学院在系统完成科研成果审核,并将研究生提交的科研成果材料和审核结果在学院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从系统导出《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审核汇总表》,11月23日前将《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审核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后交学位办备案。
(三)科研成果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不能上分委会讨论学位授予。
(四)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科研成果审核工作,杜绝学术不端、学术不诚信和学术造假等行为的发生。学位授予工作结束后,学位办将对各学院科研成果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对于抽查不合格的研究生将取消学位授予,并将不诚信记录计入个人学位档案;学院科研成果审核抽查结果将与学院年度目标考核、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等挂钩。
八、学位论文答辩
(一)领取和发放答辩材料
11月6日,学院到学位办统一领取答辩材料袋、学位档案袋、答辩委员聘书等材料,并从系统导出成绩单一式2份,经教务员审核无误、签字盖章后一并发给答辩秘书。硕博连读的博士生,还需准备1份硕士期间的成绩单,用于装入学位档案袋。
(二)审核答辩委员会信息
1.11月8日—22日,学位论文评审通过后,答辩秘书应于答辩前3个工作日在系统提交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信息。提交信息时,应详细、准确填写答辩时间和地点,以便发布答辩公告。
2.学院应及时审核答辩秘书提交的答辩委员会信息,审核无误后,提交学位办审核批准。
3.答辩委员会信息经学院、学位办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否则答辩结果无效。
4.答辩委员会信息审核通过后,答辩秘书需完成以下工作:
(1)从系统导出《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答辩及学位申请材料》(一式2份,原件),留学生只需导出一份放入本人学位档案袋。
(2)到学院领取答辩材料和成绩单(硕博连读博士生还需1份硕士期间的成绩单)。
(3)做好答辩前材料准备,组织完成答辩。
(三)录入答辩结果
11月23日前,研究生应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并提交答辩材料。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应及时在系统录入答辩结果信息。请务必按要求录入,信息不完整或信息有误将影响研究生正常毕业和申请学位。
九、学位申请和学位授予
(一)学历学位信息核对
1.11月30日前,研究生在系统中进行学历、学位信息核对。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生、在职专业学位博士生只需核对学位信息,并上传学位证照片(近期蓝底免冠彩照,与上交学院的一致)。
2.研究生完成学位信息核对后,导出学位信息表,打印并签名,交给答辩秘书。如导出的信息表中相关信息错误,可直接在表上改正;如不能导出信息表,需联系研究生院学位办。
(二)提交答辩及学位申请材料
答辩通过后,答辩秘书按答辩材料袋和学位档案袋封面清单整理好学位申请材料,交到学院。在职专业学位博士生和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生应于答辩期间向学院提交2张近期大一寸蓝底免冠照片(须与系统上传的电子版照片一致,并在照片背后用铅笔或圆珠笔写明学院、学号和姓名,不要弄花照片)。此照片将用于制作本人学位证书,请务必确保照片清晰、美观、无缺损。
(三)导师和学科审核学位论文
1.各分委会进行学位论文预审前,导师和学科须对学位论文质量进行把关,导师和学科带头人在学位论文中的《学位论文提交同意书》上签名后,研究生方可将学位论文提交分委会讨论。
2.评审成绩中有C或D的、分委会重审通过的、评审补送通过的、答辩不是全票通过的、答辩成绩为合格的和分委会重新讨论的,研究生要对照评审(重审)意见、答辩委员会意见和分委会预审意见逐条回复修改情况,并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分委会预审修改情况说明表》(附件6),经导师审核后,交分委会对照审查。
(四)分委会审议并讨论学位授予
1.各分委会应于11月27日前召开会议,审议并决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会议召开前,学院在系统设置分委会上会名单,并导出分委会表决票;会后,在系统录入分委会表决结果。
2.各分委会在召开正式会议讨论研究生学位授予前,必须组织对所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预审,严把质量关,对填写了《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说明表(送审前)》《研究生学位论文分委会预审修改情况说明表》的学位论文进行重点审查,填写分委会复核意见,并将学位论文预审情况写入分委会会议纪要。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会议纪要、表决票、表决统计结果(经主席签字)等材料要存档、备查,各分委会应将会议纪要提交校委会备案(经主席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五)校委会审议并确定学位授予名单
12月下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并讨论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确定学位授予名单。
十、学位申请材料移交和归档
(一)材料移交
分委会讨论学位后,分委会秘书于11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提交学位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xwb@scau.edu.cn):
1.《2020年12月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情况报表》(附件7)。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纪要(电子版和纸质版)。
3.《研究生学位论文分委会预审修改情况说明表》(符合要求的研究生填写)。
4.分委会建议授予学位的研究生中,需校委会重点审查的硕士生需附《硕士学位论文分委会预审意见书》(附件8)及学位论文各1份。
5.《博士学位论文分委会预审意见书》(附件8,每名博士生1份)。
6.《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讨论结果信息表》(系统导出)纸质版1份。
7.在职专业学位博士生、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生每人2张近期大一寸蓝底免冠照片用于制作学位证书,请用铅笔或圆珠笔在照片背面写明学院、学号和姓名,统一装到信封内。
8.以下纸质材料分类整理,并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讨论结果信息表》名单顺序排序:
(1)所有研究生的学位信息表(研究生从系统导出打印并签名);
(2)博士生的3份论文评阅意见书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需写上学院、学号和研究生姓名);
(3)在职专业学位博士生、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生的《毕业研究生登记表》1份,表内本人照片与制作学位证的照片一致,不能打印。
(二)材料归档
1.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学位后,学位办将以下材料发给学院:
(1)《授予学位决议书》在职专博、专硕2份,其他类别研究生1份;
(2)《2020年12月获学位人员学位档案移交清单》(电子版);
(3)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位证书(含封皮和内页)和学位证书(人事档案)签领表;
(4)在职专业学位博士生、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生的《毕业研究生登记表》1份。
2.学院负责分类整理及移交:
学院根据下表分类整理答辩及学位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移交。
答辩及学位材料分类整理与移交一览表
项目 | 材料名称 | 学术 博士 | 学术 硕士 | 专业学位硕士(全日制/非全日制) | 在职专业学位博士 | 在职专业学位硕士 | 移交时间 |
研究生 档案室 | 答辩及学位申请材料 | √ | √ | √ | 11月30日前 | ||
授予学位决议书 | √ | √ | √ | 校委会召开后,由学位办统一移交。 | |||
人事 档案袋 | 答辩及学位申请材料 | √ | √ | 校委会召开后,学位办返还相关材料,学院统一装袋密封并加盖公章,与学位证一起发给研究生本人。 | |||
授予学位决议书 | √ | √ | |||||
研究生登记表 | √ | √ | |||||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 √ | √ | |||||
档案馆 | 按学位档案袋上的清单要求整理, 请提前预约移交档案时间(联系方式:谢老师,85286052) | 2020年1月4日-8日 |
注:本校教职工请务必在领取后一周内,将人事档案袋交档案馆。
十一、提交存档学位论文
(一)提交时间
2020年12月15日前;
(二)提交内容
1.纸质版:
(1)博士学位论文:1本平装、3本线装(涉密论文少交1本线装);
(2)硕士学位论文:2本线装(涉密论文不用提交)。
2.电子版:学位论文全部内容(终稿),原创性声明页(论文装订版)签字后扫描成电子版,合并入学位论文,最后生成PDF版提交。
3.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版权使用授权书和学位论文提交同意书(论文装订版,附件9)必须有学生本人、导师和学科带头人的亲笔签名(只能手签或签名章,不能打印),签名后扫描成电子版,合并入学位论文。
(三)提交方式
1.提交程序:研究生先提交电子版,电子版审核通过后再交纸质版。
2.电子版:12月11日前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存档学位论文(提交路径: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毕业→学位论文→存档学位论文提交),研究生院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研究生应留意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应根据审核意见及时修改后重新提交。此论文将提供给国家和广东省教育行政部门抽检,请务必确保本人提交的电子版存档学位论文审核通过。
3.纸质版:12月15日前,电子版存档学位论文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根据审核通过的论文打印纸质版交学院;12月17日前,学院将收齐的纸质版博士学位论文(1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小组预审用>,1线<北图存档用>)统一交研究生院。其余学位论文:(1)博士1线、硕士1线由学院交图书馆;(2)博士1线、硕士1线放入学位档案袋;(3)学院其他另收的论文以学院要求为准。
4.请研究生务必在规定时间提交学位论文,以免影响学位授予。学位论文电子版审核通过后原则上不再修改更换。
十二、其他事宜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
2020年1月1日起,学校启用新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指南》(附件10),写作指南包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学位论文正文结构规范和Note Express处理文献引用指南,以及各类封面模板等,请所有研究生务必下载新的写作指南,并按要求撰写学位论文。
(二)提前答辩
申请提前答辩的,应在9月20日,系统提交学位论文评审申请前,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并填写《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下载路径:研究生院网页→办事流程→学位办公室),经导师和学院审核后交研究生院审核。申请提前答辩的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匿名评审。
(三)涉密论文
1.学位论文内容涉密的,应按照《华南农业大学涉密学位论文管理暂行办法》(华南农办〔2010〕6号)的规定,在学位论文开题前办理好相关手续(其他时间申请无效),并在申请学位论文评审前将定密审批表交学位办。
2.涉密博士学位论文,应由答辩秘书在9月25日前将经过匿名处理的博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意见书》各3份、5位候选评审人名单(必须为博导,其中至少2名为外学院,答辩委员与论文评阅人不能重复)提交学位办。
3.涉密硕士学位论文,应由答辩秘书在10月10日前将5位候选评审人名单(必须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其中至少2名为外学院,答辩委员与论文评阅人不能重复)提交学位办。
4.所有涉密论文作者,应在毕业离校前将学位论文电子版和1本线装交学校档案馆保存。
(四)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使用指南
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具体操作方法见《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答辩及学位相关功能使用指南》(附件11)。
(五)相关材料下载
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相关资料可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答辩与学位”(http://yjsy.scau.edu.cn/Article_List_xwgz.asp?type=12&parentID=12)下载。
附 件: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16日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8528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