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9月获学位研究生领取学位证的通知
2021年9月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各类别研究生。
二、领证时间:
10月12日—10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三、领证地点:
研究生院学位办(行政楼318办公室)
四、凭证要求:
1.本人领取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或照片、复印件)方能领取。
2.代他人领取的: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毕业证书原件(或照片、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方能领取。
五、注意事项:
1.尚未领取毕业证的,须办理完离校手续领取毕业证之后再领取学位证。
2.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重要文件,根据相关规定,遗失(损毁)后只能办理相关证明书,请各研究生和领证(代领)人员注意保管,如有遗失(损毁)责任自负。
附件:授权委托书.doc
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