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全国教育法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20〕8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策〔2021〕5号)等文件要求,研究生院法治工作分工安排如下:
一、院长作为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分管质量评估与监督科的副院长作为本单位分管法治工作的分管领导;
三、质量评估与监督科科长作为学校法治工作联络员(兼职)。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