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召开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培养工作会议
为做好学校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培养管理工作,2月23日上午,研究生院在行政楼三楼东会议室召开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培养工作会议。研究生院分管副院长、各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和学科办主任、研究生院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会议,研究生院副院长黄超主持会议。
受研究生院院长庄楚雄委托,研究生院副院长王忠代表研究生院对过去一年各学院支持关心研究生教育工作,尤其是在疫情肆虐期间全力支持2023年研究生入学考试表示衷心感谢。王忠副院长在会议上传达了《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报》(粤学位〔2023〕2号)文件精神和校领导批示精神,重申了校内相关文件,要求各学院认真组织导师学习,切实落实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体系相关措施,督促研究生做好学位论文的修改完善,提高质量。王忠要求各相关学院持续做好2023年新一轮新增学位点申报工作,并就国家拟开展的农业博士专业学位类别申报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
研究生院副院长黄超简要介绍了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培养工作,重点围绕研究生实践教改项目申报、《华南农业大学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专业学位研究生“专项制”改革、研究生学籍预警(超期清退)工作、新增硕士博士学位点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订,以及研究生课程建设等方面做了详细安排和布置。
学位科科长徐江对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答辩与学位工作、导师聘任、学位点建设和申报等工作取得的进展、发生的变化、面临的挑战做了进一步的解释说明和安排布置。
为了尽量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研究生学业的影响,研究生院通盘考虑、精心安排,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对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答辩与学位工作日程安排进行了调整优化,为研究生顺利毕业提供了时间保障。同时,特别提醒拟毕业研究生和研究生导师务必注意时间安排、保证论文质量,研究生、导师、学科、学院和学校“五位一体”、密切配合,确保研究生答辩与学位工作顺利进行。
会议要求各学院、各参评学位点继续做好学位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认真撰写学位点建设年度报告,要求第一批自我评估学位点按期完成自评工作。
会议传达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有关博士生导师聘任年龄和招生年龄调整的决议,对2023年导师岗位聘任、日常管理和培训工作做了安排布置。要求各学院认真总结2022年导师培训工作,认真拟定2023年培训工作计划,突出对导师立德树人的要求。
在工作交流环节,各学院分管负责人就学位工作、研究生培养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咨询,研究生院相关负责人结合各学院的实际情况做了详尽解答。
据悉,2023年是我校研究生规模扩大后的第一批毕业生,上半年预计有3000名研究生毕业,时间紧、任务重,为做好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培养、毕业生答辩与学位授工作,研究生院在上学期末已发布相关工作预通知,认真听取采纳师生意见,优化工作日程安排,在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同时,确保研究生能顺利完成学业。(文/图 学位科 丁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