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导师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研究生院 录入:2023-03-15
 


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导师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研究生导师、教师: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博士生导师岗位聘任办法》(华南农办〔202193号,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硕士生导师岗位聘任办法》(华南农办〔202192号,附件2)和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导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为做好2023年研究生导师岗位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

(一)2023年聘任期满、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导师(聘任期满名单见附件3,学院需核对确认);

(二)2022年及之前聘任期满未续聘、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导师;

(三)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新申请人员。

二、时间安排

(一)为保证工作的延续性,各学院导师聘任工作负责老师原则上与2022年报送人员保持不变,如确需调整的请于317日下午5点前报研究生院学位科;

(二)428日前:申请者填写申请并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

(三)526日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会)召开会议,审议确定研究生导师拟聘任名单并在学院网页与研究生院网页同步公示一周;

(四)65日前:学院将导师岗位拟聘任名单及要求报送的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科,硕士生导师岗位聘任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由学院存档备查。

三、聘任程序

(一)个人申请

1. 申请者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核对个人基本信息无误后,填写申请内容并双面打印申请表(填写说明见附件4,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5)。科研项目及成果计算时间为202011日至2023430日。申请直接聘任的人员也需在系统填写基本信息并导出《研究生导师岗位直接聘任申请表》。

2. 提交申请材料至申请聘任学院。

申请材料按材料1和材料2分别单独装订,材料1按以下(1)至(2)顺序装订,材料2按(3)至(8)顺序装订。申请直接聘任的人员只需提交《研究生导师岗位直接聘任申请表》。

1)《研究生导师岗位聘任申请表》

2)本人主持的科研项目情况表。登录科学研究院科研管理系统打印本人主持的科研项目情况表并签名(打印流程见附件6)。校外申请者提供由所在单位科技部门出具的科研项目情况表。

3)个人科研项目经费余额表。登录财务处“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打印个人科研项目经费余额表并签名(打印流程见附件6)。校外申请者提供由所在单位相关部门出具的个人科研项目经费余额表。

申请者登录系统后请先核对本人科研项目等级等信息是否准确,核对无误后再打印,如有问题请与科学研究院相关处室联系(人文社科:乔老师,85287432;自然科学:倪老师,85283435;唐老师,85280070)。

4)计算参加科研项目可支配经费的,需提供:项目主持人填写的《参加项目经费使用承诺书》(附件7);项目主持人打印并签名的个人项目经费余额表;申请者打印并签名的参加项目情况表。

5)成果证明材料。包括发表论文首页、CSSCI论文封面、学术专著封面及目录、科技奖励等各类科研成果的复印件。相关证书原件交给学院审核,审核人在其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名。

6)出国(境)学习或工作经历证明(相关人员提交)。因疫情影响等原因未能出行的,须提交相关部门批准出国(境)学习或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获聘后至聘任期满前完成出国(境)学习或工作经历的要求。

7)《跨学院申请研究生导师岗位聘任审批表》(相关人员提交,附件8

8)校外申请者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发表论文检索证明,学位证、身份证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复印件。

(二)申请资格与条件审核、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1. 人事关系所在学院(单位)党组织对申请人思想政治素质及立德树人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在申请表中做出书面评价。双肩挑人员由所在学院党组织进行考察。

2. 学院严格审核申请人申请资格与条件,并在系统设定聘任申请结果(操作流程见附件5

3. 学院分委会召开会议,审议、表决确定博士生导师、学术硕士生导师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拟聘任名单。

4. 学院将各类研究生导师拟聘任名单(附件9、附件10、附件11)在学院网站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并将公示网页链接报研究生院学位科,研究生院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者,可向学院或学校提出异议。

5. 学院将分委会表决结果录入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5)。

(三)材料报送

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学位科,其中附件9、附件10和附件11需同时发送电子版:

1. 《学院2023年博士生导师岗位聘任名单》(附件9);

2. 《学院2023年学术硕士生导师岗位聘任名单》(附件10);

3. 《学院2023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岗位聘任名单》(附件11);

4. 《博士生导师岗位聘任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四)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研究生院复核相关申请材料后,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核准硕士生导师岗位聘任名单,审议确定博士生导师岗位聘任名单和校外硕士生导师岗位聘任名单。

(五)公示与公布

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研究生导师岗位聘任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四、其他要求

(一)根据学校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七次全体委员会议决议,由于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从2023级起由3年调整为4年,因此博士生导师聘任年龄调整为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截至申请当年831日),招生年龄调整为不超过61周岁(截至申请当年831日),与学校签订人才合同的按合同约定事项处理。

(二) 学院教师跨学院申请聘任专业的,需办理《跨学院申请研究生导师岗位聘任审批表》(附件8),经所在学院审批后,与申请材料一并提交至申请聘任专业所在学院。

(三)根据国家学位点合格评估相关要求,学术博导、学术硕导原则上按二级学科进行聘任,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原则上按领域进行聘任。申请者在同一导师岗位类别仅限申请两个专业(类别或领域),申请聘任专业即为招生专业,原则上不得调整。根据导师岗位聘任办法及学位点评估的相关要求,为规范导师的招生专业,学术博士生导师聘任专业与学术硕士生导师聘任专业应在相同一级学科内(目前暂无博士点的学科除外),各学院分委员会应从严把握跨学科申请聘任。

(四)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从严控制选聘副高职称教师为博士生导师;从严控制选聘非教学科研系列教师为学术博导、学术硕导。

(五)学院在推荐评审过程中,应考察申请聘任的研究生导师是否完成(或参与)一定工作量的研究生课程教学。

(六)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研究生导师岗位聘任工作,根据学科发展需要、招生人数科学设定学院导师聘任岗位规模,坚持严格审查、公开公正、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把关跨学院、跨学科聘任情况。

(七)各学院需对申请者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上报名单中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再申请,同时核减所在学院下一年度研究生招生指标。

 

 

附件:   

1. 《华南农业大学博士生导师岗位聘任办法》

2. 《华南农业大学硕士生导师岗位聘任办法》

3. 2023年聘任期满研究生导师名单

4. 研究生导师岗位聘任申请填写说明

5. 导师岗位聘任个人申请及学院审核系统操作流程

6. 个人科研项目情况表及科研项目经费余额表打印流程

7. 参加项目经费使用承诺书

8. 《跨学院申请研究生导师岗位聘任审批表》

9. 学院2023年博士生导师岗位聘任名单.xlsx

10. 学院2023年学术硕士生导师岗位聘任名单.xlsx

11. 学院2023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岗位聘任名单.xlsx

                    

 

     

                                                                  研究生院

                                                                  202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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