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广东省“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研究生院 录入:2023-03-27
 

关于申报2023年广东省“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博士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现开展2023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是广东省教育厅设立并资助、由学校具体实施的计划,主要用于选派优秀博士生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和访学进修。

2023年资助类型及资助人数如下:

1.短期进修:时间为6个月,资助标准为6万元/人,资助人数为12人。

2.访问学者:时间为12个月,资助标准为12万元/人,资助人数为4人。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在读的优秀博士研究生(正常学制内优先)。

2.申请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潜力。

3.申请人研修方向原则上应与本人或导师(团队)的研究方向以及在研课题一致,优先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海洋产业等我省急需学科领域的人员。

4.申请人的博士学位论文为非涉密论文。

5.申请人的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公派英语要求(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

三、材料提交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申请表(在读博士生)》(见附件);

2.本人已发表的论文等科研成果证明;

3.本科、硕士、博士(至最近一学期)学习阶段成绩单扫描件;

4.国(境)外大学或合作机构正式邀请函;

5.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并由中外双方导师签字;

6.外语水平证明(包含外方导师开具的语言合格证明)

四、时间安排及相关说明

1.申请者须于2023612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行政楼320),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培养科邮箱:pyk@scau.edu.cn。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申请。

2.学校拟于20236月下旬组织评审并公示结果。

3.如果已被推荐申报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或广州市菁英计划项目,则不得重复申请该项目

4.获得立项资助者须于2023111日前完成签证办理,于20231130日前出行。最终未能按时办理签证及成行者,取消本次资助计划。

5.一般建议选择办理留学签证和入境条件宽松、获签时限较短的国家/地区。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852800671

邮箱:pyk@scau.edu.cn,办公地点:行政楼320

 

附件: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申请表(在读博士生).doc

 

研究生院  

202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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