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系统录入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作者: 来源:研究生院 录入:2023-04-18
 

关于在系统录入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各研究生任课教师: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现开展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录入系统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录入范围

  最新研究生培养方案所列的全部课程,不再开课的课程不需录入。

二、具体安排

1.研究生教务员需在系统中录入任课教师信息并勾选主讲老师(主讲老师仅可勾选1人),主讲老师信息如为空,该课程将无法进行教学大纲录入。

2.各课程主讲老师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录入课程教学大纲,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1

3.课程大纲录入截止时间为:202358日。

4.各开课单位需于515日前对录入系统的课程大纲进行审核。研究生院进行复审,如未按要求录入,该课程将无法正常选课。

三、相关说明

1.研究生课程考核方式应严格按照《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规定》(华南农办〔202321)(附件2)文件第八条执行:

第八条 研究生各门课程的考核方式原则上应遵照教学大纲的要求执行。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有笔试、口试等形式,笔试必须有完整的试卷,口试要有详细记录。考查可分为课程论文、调研报告、设计方案、专题研究以及案例分析等形式。必修课程一般采取考试的方式。选修课程可根据课程的性质进行考试或考查)。

2.成绩计算方法应严格按照《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规定》(华南农办〔202321)(附件2)文件第九条执行:

第九条 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构成。原则上,平时成绩比例为30-40%,期末成绩比例为60-70%。确需调整比例的课程,须由任课教师在开课前提出申请,经开课学院审核报研究生院备案后执行。平时成绩应根据课堂出勤、课堂表现、课外作业、考试情况等综合评定。

3.其他信息应与当前使用的课程大纲保持一致。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852800671

 

附件:1.录入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操作步骤.docx

2.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规定》的通知.doc

 

研究生院  

202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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