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自主增列学位授权点公示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学位〔2020〕9号),结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学位〔2017〕9号)和《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要求》(学位〔2017〕12号)有关精神,经学科申请、专家论证、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和学校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八次全体委员会议投票表决通过,学校决定增设“软件工程”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
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21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提出。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研究生院负责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研究生院
2023年8月14日
联系人:徐江
电话:020-8528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