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短期访学项目(港澳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研究生院 录入:2023-09-14
 

关于开展2023年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短期访学

项目(港澳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拓宽研究生国际视野,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和学校2023年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安排方案,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研究生短期访学项目(港澳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及资助标准

研究生短期访学项目(港澳专项)主要资助优秀研究生赴香港或澳门(以下简称“港澳”)高校进行为期3个月的短期访学。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申请人往返旅费、保险费、生活补助(含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2023年共资助10人,每人最高资助额度3万元。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二年级以上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硕士生均可申报。同等条件下,以粤港澳大湾区专项指标录取的博士生和硕士生优先。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工作主动性。

2.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能用外语进行学术交流。

3.申请人的导师已与港澳导师建立科研合作关系,申请人已取得港澳合作机构出具的正式邀请函;导师和港澳导师同意申请人在港澳开展的以我校科研工作为主的研究所发表的成果以华南农业大学为署名单位。

4.已制定切实可行的访学或研究计划,并经导师同意。

5.已取得部分合作机构资助者可优先考虑。

6.学位论文为非涉密论文。

三、工作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有意向申报2023年研究生短期访学项目(港澳专项)的研究生按要求准备以下材料:

1.资助申请表(附件1);

2.发表的论文等科研成果;

3.中文成绩单;

4.外语水平证明;

5.港澳大学邀请函复印件(须校内导师签名确认);

6.校内导师和港澳导师共同制定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修计划;

7.包括导师及对申请者较为了解的另外两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8.《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

1-7项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第8项仅需提交电子版。申请截止时间为1010日,纸质版材料请交至行政楼320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培养科邮箱:pyk@scau.edu.cn。逾期未交材料,视为放弃申报。

(二)研究生院组织遴选。统筹考虑学科评估、人才培养等因素,对申报者进行遴选。将对申请者学位论文研究进展、科研潜力、综合素质、所赴大学和专业排名、外语水平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遴选,提出拟立项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发文立项。公示结束后,由学校发文立项。立项名单中若有研究生放弃资助,由学校从候选名单中遴选递补。

(四)研究生签订协议书、办理签证等相关手续。研究生院组织研究生和导师签订《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短期访学项目(港澳专项)协议书》(协议书由学校、申请者、申请者校内导师三方签订),研究生办理行前手续。

(五)研究生赴港澳访学。研究生办好港澳通行证后,根据学校财务规定,于202311月底前办理资助经费的请款手续,并根据国家和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按规定出行。立项资助者原则上应于2024630日前完成本项目,若未按时办好相关手续、无特殊理由未能成行者,取消当次资助计划。   

四、其他事宜

(一)请提交申请材料的研究生,加入港澳专项通知qq群:427277604

(二)短期访学研究生应在回校15日内提交详实的结项材料,包括项目报告、出入境记录、科研成果与学术活动材料、多张个人学习交流照片、访学高校或实验室出具的实验或听课记录等。此外,还应积极配合参与项目绩效评价、项目推广、项目交流的各项后续工作。

(三)立项受资助者不得擅自变更访学学校、访学身份和访学期间科研内容,不得私自注册攻读学位。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短期访学项目(港澳专项)资助申请表.doc

        2.2023年研究生短期访学项目(港澳专项)申报信息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  

                         2023914

 

(联系人:张媛媛,潘科,电话:85280067/85280189E-mailpyk@scau.edu.cn,地点:办公大楼320/办公大楼3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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