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华南农业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动态自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研究生院 录入:2023-10-13
 

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精神,全面落实《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和《华南农业大学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华南农办〔20238号)要求,切实加强我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建设, 现组织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动态自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动态自查范围

     2023930日以前建立的所有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包括国家级、省级、校级示范、校级普通基地(附件1)。请各学院认真核对附件1中本学院负责的全部基地的基本信息,对错漏和不完整的信息,请在附件1中以红色字体进行修订。

二、动态自查内容

   主要包括基地基本情况、校外导师聘任情况、培养研究生情况、运行管理情况、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所获成果情况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文件协议类

     1)基地的管理制度与规范文件

     2)基地与学院、学校签署的合作协议

     2.条件保障类

      1)基地运行的专门管理机构

      2)基地经费使用办法

      3)校外导师指导情况

      4)研究生生活补贴发放办法

三、动态自查流程

    1.基地自查。各基地负责人填写《华南农业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动态自查报告》(附件2),《自查情况报告》将作为后续检查的重要依据,请确保所填内容真实准确、有据可查。

    2.学院自查。在基地自查的基础上,学院对各级基地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上报学院自查意见。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需报送以下材料:

1. XX学院华南农业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汇总表》(附件1

2. 《华南农业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动态自查报告》(附件2

3.基地管理制度所需提供复印件的相关文件资料。

   各学院于1030日前将以上3项材料的纸质版(1份)交研究生院培养科(行政楼309),电子版发送至panke@scau.edu.cn

五、自查结果处理

根据基地和学院自查情况,结合学院给出的自查意见,学校将对符合条件的基地进行备案确认,条件欠成熟的基地进行整改、完善,不适合开展工作的基地将予以清理,撤销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科          

联系电话:85280189

邮箱:panke@scau.edu.cn

办公地址:行政楼309室(研究生院培养科)

 

 附件:

 1.华南农业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汇总表.xlsx

 2.华南农业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动态自查报告.doc.docx

 

 

研究生院

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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