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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士生申报2024年广东省“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院发布时间:2024-09-04浏览次数:4519

关于博士生申报2024年广东省“优秀青年科研人才

国际培养计划”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博士生:

“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是广东省教育厅设立并资助、由学校具体实施的计划,主要用于选派优秀博士生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和访学进修。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现开展2024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型及派出时间

(一)资助类型分为两类:

1.短期进修:时间为6个月,资助标准为6万元/人,根据报名情况,择优录取。

2.访问学者:时间为12个月,资助标准为12万元/人,根据报名情况,择优录取。

(二)派出时间:20241130日前。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在读的优秀博士研究生(正常学制内优先)。

2.申请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潜力。

3.申请人研修方向原则上应与本人或导师(团队)的研究方向以及在研课题一致,优先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海洋产业等我省急需学科领域的人员。

4.申请人的博士学位论文为非涉密论文。

5.申请人需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发展潜力和外语水平。

三、材料提交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申请表(在读博士生)》(见附件)。

2.本人已发表的论文等科研成果证明。

3.本科、硕士、博士(至最近一学期)学习阶段成绩单扫描件。

4.国(境)外大学或合作机构正式邀请函:邀请函内容应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留学的起止时间、导师、受邀人在国外要从事的课题研究、费用情况等。如邀请信为英语以外语言,应附中文翻译件并由导师和所在学院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5.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并由中外双方导师签字。

6.学费/费用证明:是否收取学费;是否提供奖学金;是否收取其他费用,如注册费等。如收取学费,同时又提供资助或工作职位,应标明具体额度。如邀请函中已有相关内容,可不再单独提供。

7.外语水平证明。

四、时间安排及相关说明

1.申请者须于2024927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行政楼320),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培养科邮箱:pyk@scau.edu.cn。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申请。

2.学校拟于202410月组织评审并公示结果。

3.获得立项资助者原则上应于20241130日前出行。未能按时办理签证及成行者,取消本次资助计划。

4.一般建议选择办理留学签证和入境条件宽松、获签时限较短的国家/地区。

5.此项目资助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国外院校已经给予生活费资助者、在学期间曾获得我校同类项目资助的人员。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852800671

邮箱:pyk@scau.edu.cn,办公地点:行政楼320

 

附件: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申请表(在读博士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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