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与奖励办法》(华南农办〔2021〕101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详见附件1)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获得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
2.2021年12月至2023年6月获得学位的学术博士学位论文,2022年12月至2023年6月获得学位的硕士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且未被评为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也可参评。
3.所有参评研究生学位论文应遵守学术道德,写作规范;参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成绩均为B以上,且至少有1个A;参评学位论文答辩成绩为优秀,参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4.涉密学位论文、申请者在学位论文答辩之前为副高以上职称的学位论文,不列入评选范围。
二、评选程序和指标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会”)推荐,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委会”)评选产生。
2.2024年我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篇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年度全校授予博士学位人数的10%。各分委会可按20%推荐至校委会参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下同);优秀学术硕士学位论文、优秀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篇数不超过本学年度该类别获学位人数的5%。
3.2024年各学院推荐指标分配详见附件2。
三、评选流程
1.申请材料提交
11月18日前,申请者在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按要求分类别提交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系统申请使用指南及填写内容格式可参照附件8),在系统中经导师、学院审核确认后,将系统导出的申请表经导师签字确认后提交至学院,线上申请材料要求如下:
(1)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流程详见附件3)。
(2)所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PDF格式);其他科研成果、获奖等须附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
(3)参评研究生学位论文成果中,学术论文等级按《华南农业大学学术论文评价方案(试行)》(附件4)规定执行,仅限公开发表且已正式收录;科研成果认定按《华南农业大学学术业绩评价体系(试行)》(附件5)规定执行。学位论文成果获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
(4)根据学校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次全体委员会议决议,人文社科类优秀学术硕士学位论文增加评选条件: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在本学科国内外权威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人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B类及以上论文至少1篇。
人文社科类优秀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增加评选条件: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在本学科国内外权威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人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C类及以上论文至少1篇。
(5)申请表中各项信息务必填写完整、准确无误,所附证明材料必须完整、合规;如因信息错误、填写不完整、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弄虚作假等原因影响评审的,取消参评资格。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申请者学位论文评阅结果、答辩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及学位论文成果等进行审核;然后根据评选条件和推荐指标,经分委会委员无记名投票表决,确定优秀学术博士学位论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分为学术和专业学位)推荐名单。分委会确定名单后,将《2024年xx学院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情况公示表》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及申请材料交到研究生院学位科。
3.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选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各分委会推荐意见和研究生院形式审查情况,投票表决确定各类别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名单。
4.公示与异议处理
校委会确定名单后,在学校网页公示7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提出异议。研究生院负责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处理。
5.表彰奖励
公示名单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进行表彰奖励。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12月4日前将以下材料交研究生院学位科(纸质版盖章后交到行政楼318室,电子版发送到xwb@scau.edu.cn):
1.系统导出的《2024年 学院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7),请按学位类别(学博、学硕、专硕)、综合分委会投票情况进行排序。
2.申请人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导出的申请表(学院签字盖章,原件4份)。
附件:1.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与奖励办法》的通知(华南农办[2021]101号);
3.图书馆检索证明委托流程;
4.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学术论文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
6.2024年___学院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情况公示表(示例);
7.2024年___学院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情况汇总表(示例);
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13日
(联系人:丁老师、徐老师,联系电话:8528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