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华南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院发布时间:2025-04-21浏览次数:11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为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成果应能反映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和重要成果,在人才培养的实践、改革、研究中发挥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

成果内容主要包括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化评价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科教融汇、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课程建设、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强化培养过程管理等方面。

二、评选条件

(一)参加2025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项目,必须是2021年以来完成,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或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并经教学实践证明效果优良,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凡已获得近三年(2021年至今)学校或2021年广东省、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再参加本年度的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如获奖项目近年来在原有基础上有重大突破并取得重大成绩,可以进行申报。请各推荐单位按照成果名称、内容、支撑材料、完成人等方面做好项目的查重工作。如存在重复申报的,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同类项目,给予所在单位通报批评,相关人员学术诚信问题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三)申报成果主要负责人必须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四)教学成果奖的完成人为我校教师。同一名教师作为第一完成人申报的项目仅限1项,作为其他完成人的项目不超过2项。

(五)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10

(六)同一个支撑性项目(材料)、荣誉只能用在一个项目,不得重复使用。

三、奖项设置

学校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三个等级

四、申报、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成果第一完成人向所在单位申报,多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由第一完成人向所在单位申报。

(二)单位推荐

各单位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审核盖章后,提交到研究生院。

(三)评选、公示、公布

各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后,研究生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公示后,报学校批准发文。

五、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43017:00前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交到行政楼320,电子版发送到邮箱pyk@scau.edu.cn):

       1.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和成果总结报告(附件1,纸质版一式6份,电子版包括pdfdoc/docx格式各一份

       2.成果主要佐证支撑材料(封面及材料目录格式详见附件2,文件顺序和命与材料目录保持一致),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为pdf格式。佐证材料主要包括成果曾获奖励证书、成果依托的相关课题制订的相关规章制度公开发表的教育改革及教学成果相关论文、相关新闻报道、会议交流推广相关成果情况

3. 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为xls/xlsx格式

六、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程序做好组织遴选推荐工作,确保项目质量。并按时间节点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和成果总结报告

2成果主要佐证(支撑)材料

32025年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




华南农业大学

2025418



联系人:陈华全联系电话:852800673






3


综合业务:020-85280065

招生咨询:020-85280066

教务咨询:020-85280067

学籍证明、学历证明:020-85280189

学位管理:020-85281636、85282386

版权所有: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华南农业大学行政楼3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