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成果应能反映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和重要成果,在人才培养的实践、改革、研究中发挥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
成果内容主要包括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化评价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科教融汇、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课程建设、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强化培养过程管理等方面。
二、评选条件
(一)参加2025年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项目,必须是2021年以来完成,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或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并经教学实践证明效果优良,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凡已获得近三年(2021年至今)学校或2021年广东省、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再参加本年度的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如获奖项目近年来在原有基础上有重大突破并取得重大成绩,可以进行申报。请各推荐单位按照成果名称、内容、支撑材料、完成人等方面做好项目的查重工作。如存在重复申报的,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同类项目,给予所在单位通报批评,相关人员学术诚信问题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三)申报成果主要负责人必须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四)教学成果奖的完成人为我校教师。同一名教师作为第一完成人申报的项目仅限1项,作为其他完成人的项目不超过2项。
(五)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10人。
(六)同一个支撑性项目(材料)、荣誉只能用在一个项目,不得重复使用。
三、奖项设置
学校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三个等级。
四、申报、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成果第一完成人向所在单位申报,多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由第一完成人向所在单位申报。
(二)单位推荐
各单位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审核盖章后,提交到研究生院。
(三)评选、公示、公布
各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后,研究生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公示后,报学校批准发文。
五、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4月30日17:00前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交到行政楼320,电子版发送到邮箱pyk@scau.edu.cn):
1.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和成果总结报告(附件1),纸质版一式6份,电子版包括pdf和doc/docx格式各一份;
2.成果主要佐证(支撑)材料(封面及材料目录格式详见附件2,文件顺序和命名须与材料目录保持一致),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为pdf格式。佐证材料主要包括成果曾获奖励证书、成果依托的相关课题、制订的相关规章制度、公开发表的教育改革及教学成果相关论文、相关新闻报道、会议交流推广相关成果情况等;
3. 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为xls/xlsx格式。
六、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程序做好组织遴选推荐工作,确保项目质量。并按时间节点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和成果总结报告
2. 成果主要佐证(支撑)材料
华南农业大学
2025年4月18日
联系人:陈华全,联系电话:85280067转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