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研究生学位申请预警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录入:2025-10-24
 


各学院:

《学位法》于202511日起施行,为确实保障学位申请人和学校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超期影响学位申请和获取,甚至引发诉讼案件,现就做好研究生学位申请预警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学校学籍管理规定,逐项落实。

一、需重点预警的学生类型

1.本学期末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仍未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包括学术硕士(一般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5年)、专业硕士(一般学制2-3年,最长学习年限4-5年)、博士研究生(一般学制3-4年,最长学习年限7年),本学期为在校最后学习学期的学生;需严格对照录取年份、学制类型及休学/延期记录,精准核算剩余学习时间。

2.本学期末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已毕业但仍未申请学位的研究生。

3.已达到最长学习年限并申请毕业答辩,一年内仍未完成学位申请的学生。

4.学位申请资格存疑的学生:课程成绩未达到培养方案要求、未完成实践环节、学术规范审查待确认的学生。

5.特殊情况导致进度滞后的学生:因休学、保留学籍、延长学习年限后需在本学期申请学位的学生。

6.其他需重点预警的研究生情况。其预警的具体类型与内容,请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提醒工作。

二、错过学位申请的主要后果

1.学籍资格终止:达到或超出最长学习年限仍未完成学位申请并通过答辩的,将按《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华南农办〔201799号)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作结业或肄业处理,学校终止其学籍,不再保留学位申请资格。

2.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15120)的有关规定,错过申请时间将无法参加学位授予讨论,最终无法获得学位。

3.学历和学位认证受限:结业/肄业学生仅能获取结业/肄业证书,无法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将影响后续需学历学位证明的事项。

三、学院工作要求

1.全面排查建档:各学院需对照研究生培养方案及本学期学位申请通知要求,逐一核查本学院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名单,建立“预警学生台账”,明确每名预警学生的具体问题及跟进责任人。

2.精准沟通提醒:通过线下约谈、电话、微信群、邮件等多种方式,向预警学生及其导师“双通知、双确认”,清晰告知申请截止时间、材料要求及错过申请的后果,确保学生本人及导师充分知晓并重视。

3.强化帮扶指导:对进度滞后的学生,协调导师加强论文指导。

4.及时反馈进展:请于     日前将本学院预警学生台账及初步处置情况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后续每周更新进展,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各学院根据工作进度规定相关时间)

学位申请工作事关研究生切身利益,各学院务必高度负责,细化工作举措,确保不漏一人,共同保障本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完成。


             

                                                            研究生院

                                                               20251024




附:学位申请提醒函模版(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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