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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导师岗位聘任工作的预通知(第二次)

发布者:研究生院发布时间:2021-08-18浏览次数:4088

关于做好2021研究生导师岗位聘任工作的

预通知第二次)

 

各学院、各相关研究生导师

新修订的《华南农业大学博士生导师岗位聘任办法》(附件1)和《华南农业大学硕士生导师岗位聘任办法》附件2)已正式发文。同时,研究生院正在组织各学院开展研究生导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修订工作为做好我校2021年研究生导师岗位聘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一)个人基本信息完善

2021年8月25日前,申请者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其它--教师基本信息管理”完善个人基本信息,信息有误的,填写申请后无法修改。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行政单位、技术职称、最后学历、最后学位、移动电话、Email为必填项,“行政单位选择人事关系所在学院或单位(校外人员选择导师聘任所在学院)

(二)个人提交申请材料、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9月10日前完成个人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9月15日前学院分委会召开会议审议确定研究生导师岗位拟聘任名单。

(三)研究生院复核申请材料、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研究生院对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9月下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审议确定2021年研究生导师岗位聘任名单。

二、申请对象

(一)2021年聘任期满研究生导师,其中学术硕士生导师聘任期满但博士生导师聘期未满的,本次不需要续聘(具体名单及说明见附件3)。

(二)其他符合聘任条件的新申请人员。

三、申请材料准备

申请材料提交方式与2020年大致相同,科研项目及成果计算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认定按《华南农业大学学术业绩评价体系方案(试行)》规定执行(附件4);论文等级按《华南农业大学学术论文评价方案(试行)》(附件5)规定执行。

需要申请聘任的人员,请提前根据文件要求做好个人科研项目、经费的核查,以及发表论文、专著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的准备工作。个人科研项目情况表、经费余额表等表格的打印待正式通知发布后再进行,请勿提前打印。发表论文检索证明待正式通知发布后按学校统一的格式开具。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博士生导师岗位聘任办法》

2.《华南农业大学硕士生导师岗位聘任办法》

3. 2021年聘任期满研究生导师名单

4.《华南农业大学学术业绩评价体系(试行)》

5.《华南农业大学学术论文评价方案(试行)》

 

                                          研究生院

                                       2021年8月18日

 

联系人:李宝盛  徐江  王忠

联系电话:85281636  85280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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