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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第二批,6月-9月)

发布者:研究生院发布时间:2025-06-18浏览次数:2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华南农办〔2025〕37号(附件1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第二批,6-9月),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请各学院按照《2025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日程表(第二批,6-9月)》(附件2)合理安排有关工作,细化工作日程安排,根据学院工作实际和需要确定相关时间,提醒和督促有关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各学院(分委会)、研究生导师必须把好学位论文质量关,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的研究生须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按时、认真完成学位论文。

(二)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跟进、负责此项工作。为保证工作的延续性,各学院负责人原则上与2025年上半年报送人员保持不变,如确需变动或调整请于202591日前将回执(附件4)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交研究生院学位科(行政办公大楼318室),电子版发送至学位办邮箱:xwb@scau.edu.cn

二、学位论文评审申请时间

625日前,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交论文评审申请,评审申请结束时间由各学院决定。学院在系统审核评审申请,材料未完成或不满足评审要求的审核不通过。

三、送审学位论文提交时间

(一)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检测

送审学位论文提交前所有博士生、硕士生均须完成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检测,并保证检测结果为通过。

(二)送审学位论文提交

1.博士生、硕士生:具体起止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2.特别提醒:各位研究生务必按照通知时间及时或尽早提交送审学位论文,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论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学期送审资格,其他时间不再安排论文检测和送审。

四、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

博士生、硕士生:送审前完成,具体完成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学位论文送审

(一)学位论文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均由各学院安排统一匿名评审。论文进行相似性检测合格后方能进行送审。博士论文在教育部平台送审,硕士论文在国研平台送审,具体送审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由各学院统一组织匿名评审。博士论文评审周期不少于40个工作日,确保评阅结果能按时返回,不影响学位论文答辩建议学院及时安排统一送审,及时、规范做好匿名评审结果反馈和系统录入。

三)评审结果

1.博士、硕士评审结果由各学院统一录入。

2.评审意见分为ABCD四种评价,博士、硕士现行采信标准如下(含申诉处理结果运用,详见表5.1)。学校鼓励和支持各学院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在学校现行采信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标准。

5.1 博士、硕士论文匿名评审采信标准

类别

采信标准

评审结果

备注

博士

AADABDACC

申请分委会重审

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和分委会同意后启动,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的视为不通过。

BCCBBDCCCDDXDCX  

不通过

XABCD中任意一项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情况

通过

 

硕士

CC

申请分委会重审

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和分委会同意后启动,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的视为不通过。

DADB

申请加送

DAADABDBB

加送通过

 

DDDCDACDADDBCDBD

不通过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情况

通过

  

3.学位申请人对匿名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校提供相应的申诉渠道,学位申请人可在收到评审结果5天内进行申诉(申请表详见各类别答辩材料包,研究生院网页下载),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审结果按不通过处理。

其中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结果为“AAD”“ABD”或“ACC”的、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结果为“CC”的,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和学院分委会同意,可申请分委会重审,重审步骤和要求由各学院自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结果为“DA”或“DB”的,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和学院分委会同意,可申请继续加送1份,不得修改论文,不得继续送审原评审专家。

学位申请人对专家评阅、答辩、成果认定等过程中相关学术组织或者人员作出的学术评价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术复核,学位授予单位应当自受理学术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重新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决定,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

六、科研成果审核

(一)科研成果提交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829日前各学院将《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审核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和相关证明材料交学位科备案。

(二)对于部分科研成果材料造假、材料提交不完整影响成果审核的研究生,一经发现核实,学校将取消该研究生本次申请学位的资格,延缓6个月再受理学位申请,并在全校通报批评。

七、学位论文答辩

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并提交答辩材料。

八、学位申请和学位授予

(一)学历学位信息核对

研究生在系统中完成学历、学位信息核对,导出学位信息表,彩色打印并签名确认,交给答辩秘书。

(二)学院分委会审议并讨论学位授予

1.各学院分委会召开会议,审议并确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向研究生院报送学位材料的截止时间:95日。

2.各分委会在召开正式会议讨论研究生学位授予前,必须组织对所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预审,严把质量关,对存在质量风险的学位论文进行重点审查。

(三)校委会审议并确定学位授予名单

9月下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并讨论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确定学位授予名单。

九、提交存档学位论文

(一)提交时间

电子版:202598日前,纸质版:2025910日前。

十、其他事宜

1.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详细流程见附件3

2.由于部分表格已更新,凡学位申请过程中涉及的表格材料请登录研究生院网页“学位工作”—“答辩与学位”下载,请勿拷贝他人文档,以免使用旧版表格影响学位申请。

3.623日前,申请提前答辩的研究生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后,经导师和学院审核后交学位科审核。




附 件:

1.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华南农办〔2025〕37号

2.2025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日程表(第二批,6-9月)

3.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流程

4.学院研究生学位工作负责人回执

 

                                                                        研究生院

                                                                            202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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