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教师:
根据全国农业教指委《关于开展2024年三部门支持科技小院自评工作的通知》(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我校2022年获得立项的13个科技小院(名单见附件2)需要开展自评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自评要求
科技小院建设质量自评主要围绕基层党建、基础条件和制度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小院特色等方面展开。具体自评指标及要求参见《科技小院建设质量要求与评估指标体系》(附件3)。
二、自评程序
1. 参加自评的科技小院在2025年1月6日前,参照科技小院管理系统使用说明(附件4),及时在科技小院管理服务平台(https://stb.mae.edu.cn)完善相关信息。此次科技小院自评工作中,日志撰写情况及相关农户培训、田间指导、科普宣传等开展情况依托科技小院管理服务平台信息填报情况进行评价,各类信息应尽量全面填写。
2.参加自评的科技小院填写《2024年度科技小院建设质量自评表》(附件 5)和《华南农业大学2024年科技小院自评估汇总表》(附件6),在2025年1月6日前将附件5纸质版交到行政楼320,将附件5和6电子版发到邮箱pyk@scau.edu.cn。
3.研究生院汇总各科技小院提交的自评材料,撰写《科技小院建设质量自评报告》,并将所有材料提交到农业教指委。
三、其他事项
(一)第一次评估结果不达标或不合格的科技小院,需要进行整改;连续两次评估不合格或不达标或逾期未参加评估的科技小院,将被撤销支持建设。
(二)研究生院将根据各科技小院评估情况,决定之后为各科技小院划拨的研究生招生专项指标数量。各科技小院今后应严格落实《科技小院研究生培养指导性实施方案》,做好科技小院建设工作。
(三)名单中停止运行的科技小院不参加自评工作,但需提交停止建设备案表(附件 7),并附科技小院建设总结材料进行存档。
联系人:陈华全,电话:85280067
附件:1.教指委关于开展2024年三部门支持科技小院自评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