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部处、有关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科学研究、教学实践、管理能力的培养,规范研究生担任“三助一辅”工作,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关于开展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华南农办〔2015〕128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2016年开展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安排如下:
一、预算分配和岗位数量
2015年我校研究生“三助一辅”专项经费总体预算70万,固定岗位预算66万,临时岗位预算3万,培训费1万。固定岗位预算平均分两个学期实施,每一学期经费33万。2016年预计总共可提供研究生“三助一辅”固定工作岗位150个。
二、岗位设置原则
固定岗位采用集中分配、统一申请的原则设置岗位,临时岗位则按照临时申请、按需分配的原则开展工作。
各学院可以根据学院实际综合考虑,在学院总指标内对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指标进行二次分配。鼓励学院设置一定的助教岗位给博士生。
三、岗位设置方案
1.12月25日-31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据经费预算、各学院研究生数量比例和有关部处、有关单位实际需求等情况,分配下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指标(附件1),由各学院、有关部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指标数量上报岗位需求信息(附件2),上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所给指标。
2.2016年1月4日-6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岗位需求信息,与各学院、有关部处、有关单位确定岗位设置。
3.2016年1月6日-11日:岗位需求信息网上公示5天。公示后面向研究生招聘。
四、岗位聘用程序
1.助研聘用程序
(1)助研聘用由研究生导师自主安排。为规范助研管理,建议导师根据学校进度,指导所带研究生填写聘用审批表(附件3),导师签署意见后由导师完成研究生聘用、签订协议事宜(附件4),纸质版材料由导师备案。原则上助研岗位一聘一年。
2.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聘用程序
(1)2016年1月11日-15日,启动岗位申请工作。研究生经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后,根据各学院、有关部处、有关单位岗位需求信息,申请岗位,同时将聘用审批表(附件3)交给各学院辅导员或有关部处、有关单位办公室负责人。
(2)2016年1月15日-18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与各学院辅导员或有关部处、有关单位办公室负责人确认申请信息。
(3)2016年1月18日-22日,各学院、有关部处、有关单位自行完成面试,确定拟聘研究生,拟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协议(附件4),择日安排上岗。同时将确定聘用研究生的聘用审批表(附件3)纸质版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五、岗位培训
1.下学期开学一周内,各学院、有关部处、有关单位自行完成岗位培训。
2.下学期开学两周内,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拟邀请学校教学名师,或管理专家,或名辅导员作三场统一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津贴发放和岗位考核
参照文件(华南农办〔2015〕128号)执行。
七、工作要求
1.各学院、有关部处、有关单位应重视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工作的开展。
2.本着信息公开、程序公正、选拔公平的原则,各学院、有关部处、有关单位根据单位实际,唯才是用、唯贤是举,岗位人选可以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有教师资格的研究生。
3.各学院、有关部处、有关单位应不断总结用人经验,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努力实现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的育人功能。
八、其它事项
如有问题,请与研究生院(部)综合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姚旋;联系电话:85280065;邮箱:yjsy@scau.edu.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5-12-25
附件1: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指标数量表
附件2: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信息公开表(示例)
附件3:研究生“三助一辅”聘用审批表
附件4: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聘用协议书
附件5: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考评表
附件6:研究生“三助一辅”领款表
附件7:华南农业大学关于开展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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